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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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大赛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日期:2017-03-15   阅读:25982次    来源:本站原创

各处室、各专业系部、各任课教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2016年下发的《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大赛》通知,结合我校2017年教育教学管理的发展要求,现将各类教学比赛通知要求转发给各部门及任课教师,请各部门及教师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为教师有更充分的时间准备更优秀的作品参赛,获取参加省市级比赛资格,现根据2016年省市比赛的各类项目进行校级比赛,希望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报名参加各项比赛。一、校级课堂教学大赛比赛时间及比赛要求

1、比赛时间:第六、七周(暂定)

2、比赛人数:每系部3——4教师

3、比赛专业:公共基础课程设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5个组别,专业技能课程设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加工制造类(电子专业)、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教育类、旅游服务类10个组别。

4、比赛内容:自定

5、比赛要求:以2016年江苏省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大赛要求为准

二、  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比赛时间及比赛要求

1、比赛时间:第十四周(暂定)

2、比赛人数:不限

3、比赛专业: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一组(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专业课程三组(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服务类)6个组别。

4、比赛内容:自定

5、比赛要求:以2016年江苏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要求为准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按照省市要求的项目进行,比赛项目另行通知。

四、微课设计与应用比赛比赛时间及比赛要求

1、比赛时间:第十五周(暂定)

2、比赛人数:不限

3、比赛专业:不限

4、比赛内容:自定

5、比赛要求比赛:以2016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微课设计与应用比赛要求为准

校级各项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如果省市级比赛的时间及比赛项目有变动, 教务处将会另行通知。

另附2016年省市职业学校教学大赛比赛方案作为参考

附件1:2016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大赛比赛方案

附件2:2016年徐州市职业学校教学大赛比赛方案


江苏省邳州中等专业学校

2017-3-8


  附件1


2016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大赛方案

一、赛项安排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一)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一组(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专业课程三组(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服务类)6个组别。选手现场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

(二)课堂教学大赛(项目二)

公共基础课程设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5个组别,专业技能课程设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加工制造类(电子专业)、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教育类、旅游服务类10个组别。实行两轮赛制,初赛采取教学录像评比,选手自选内容,录像时长45分钟以内;决赛采取现场上课评比,入围选手借班上课,时长40分钟左右。(详见《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6〕3号)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三)

设2—3个专业指定实训教学项目内容组别,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选手现场讲解与实训操作演示20分钟,答辩5分钟。

(四)微课设计与应用比赛(项目四)

微课赛项不限专业和科目,比赛以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为分组的主要参考依据,实行两轮赛制,初赛采取在线评审微课视频(时长5—15分钟)、设计方案和应用报告方式,复赛采取全套资料集中评议方式,选手无需到场。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项目一、项目三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二、项目四以个人名义报名。

(二)参赛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赛,参赛选手不能兼报。曾获得往届全国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等奖或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的作品原则上不能参赛(2015年综合组作品除外)。

(三)名额分配。以省辖市为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最多选送76件作品,各代表队参赛教师须经市级教学比赛选拔产生(各市须网上公布市级比赛通知与结果公示,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项目一参赛作品不超过12件,项目二参赛作品不超过30件,项目三参赛作品不超过4件,项目四参赛作品不超过30件;各项目同一组别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

(四)内容要求。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标准(最新版)进行选择,参照国家规划新教材或省颁推荐教材目录中的教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五)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作品思路与设计均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大赛成果共享,选手享有著名权。获奖作品不能参加性质类似的其他比赛。

(六)保密要求。所有比赛均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以外,禁止参赛教师在任何资料中或现场透漏个人、学校或地区的相关信息。

(七)技术要求。参赛教师自备笔记本电脑参加比赛,大赛现场只提供备用计算机。提交电子文本全部使用PDF格式。参赛的音视频作品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 Part10)编码MP4格式,动态码流的码率为1024Kbps(125KBps)。采用标清4:3拍摄时设定为 720×576,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设定为 1024×576,视频分辨率应统一。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分辨率设定为 1024×576的请选定 16:9,画幅宽高比应统一。视频帧率为25帧/秒。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Part3)格式,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28Kbps。采用MP4封装。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若干。

四、比赛进程

(一)时间地点。2016年6月1—5日,举行项目二初赛;6月9—18日,举行项目二决赛,各组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7月1—16日,举行项目四初赛与决赛。7月8—15日,举行项目一和项目三的现场比赛;地点: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58号)。

(二)成绩公示。比赛获奖名单将在江苏职教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国赛推荐。根据省级比赛结果,将选拔部分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五、资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协调与报名工作,于5月25日前,提交项目二的报名表和汇总表,盖章后统一寄送组委会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

(二)7月1日前,提交项目一、项目三、项目四的报名表和汇总表,盖章后统一寄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项目一、项目三的选手于参赛当天签到时提交纸质教案、说课稿各5份,用档案袋单独封装,档案袋封面粘贴单项“报名表”。材料的其它位置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纸质材料须用A4纸打印,纵向左侧装订。

(三)今年试行在线提交参赛材料,各项目于提交报名表之后2日内在线提交以下材料:项目一、项目三提交教案、说课稿、现场讲解演示电子文稿,项目二提交教学录像、教案和教材(仅含封面、目录和相关教学内容),项目四提交参赛微课视频、设计方案和应用报告。在线提交平台网址另行通知。大赛相关资料在大赛官网上下载。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科研楼1008室,邮编:210013);电子信箱:jsvet@163.com。联系人:谢传兵(电话:025-83758245,传真:025-83758247 );彭召波(电话:025-83335667)。


  附件2:


徐州市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6〕3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我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师立足课堂教学,研究课程标准,推动教学创新,促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参加省赛,经研究,决定于“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职业学校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大赛,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条  大赛宗旨

1.促进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在教学实践中的有效落实,规范课堂教学,激发教学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2.引导教师立足课堂、面向现场开展教学研究和专业实践,坚持“做学教合一”,强化教师课程意识,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深化职业教育教研工作机制,完善本市职教教研网络,搭建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交流、推广平台,促进教改资源共享与应用,实现全市职业学校教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4、选拔优秀教师参加省级课堂教学大赛。

第二条  组织机构

4.大赛由徐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领导、协调、仲裁、奖励与处罚等工作。

5.设立赛点学校,承担相关赛务工作。赛点学校由学校自主申报,职成研究室根据每年比赛具体情况进行赛点分配。

6.设立赛项评审专家库,由市科研中心组成员,以及县级职教教研人员、优秀教师等有关专家组成。

第三条  参赛对象

7.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8.参赛选手应在校、县(区)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产生。每位选手每年只能参赛1个组别。

第四条  赛项设置

9.按照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赛项。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和心理健康教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专业技能课程包括农林牧渔类、能源化工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加工制造类(电子专业)、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

10.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和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加工制造类(电子专业)、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等大类专业技能课程,每年组织一次;其他课程2~3年组织一次(具体项目安排与省赛同步)。

第五条  比赛方式

11. 每年具体赛项依据省赛项目而定。比赛原则上采取“借班上课,同课异构”的方式进行。

12.比赛按两个阶段进行,初赛进行教学录像评比、决赛进行现场上课评比。入围决赛选手赛前一天获得比赛内容,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和授课班级,选手备课时间不超过12小时,进行现场上课评比。

第六条  评审规则

1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14.大赛组委会制定评比标准,主要从总体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素养、特色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5.初赛每个专业大类遴选出前四名选手入围决赛,其成绩不计入决赛成绩。

第七条  奖项设置

16.按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该项目参赛选手总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30%。

第八条  其他

17.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无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18.参赛选手须同意市职成研究室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19.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大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通报。

21.本规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徐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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